第A3版:今日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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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企业基本养老金上调

本报讯 (通讯员 梁涛 记者 李若生)日前,记者从牡丹区人社局了解到,该区再一次调整了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并从今年1月份开始补发。
   据悉,从2018年元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2017年前企业退休(职)人员、鲁政办发[2011]64号和鲁人社发 [2015]29号文件办理的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待遇。退休(退职)人员:人均调整157元,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2213元;鲁政办发 [2011]64号办理人员:人均调整112元,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1154元;鲁人社发[2015]29号办理人员:人均调整95元,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1030元。以上调整从1月份开始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