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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各类证明事项不能随便开了

本报讯 (记者 周天宇)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我市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精神,今年年内,我市将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坚决杜绝目前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的问题。从明年开始,我市开具各类证明将有“法”可依。
   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近些年来,我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了各类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存在着过多过滥等问题,给企业和办事群众带来很多不便,个别与当前我市“一次办好”改革精神背道而驰,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势在必行。
   根据要求,对本县区、本部门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及其设置的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排查,既包括所有部门单位,也要延伸到所有镇(街道)、村(社区),既包含行政机关,也要涵盖医院、学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对信访、政务服务热线、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提供的相关情况也要纳入。同时,对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及我市地方性法规设立的在我市实施的证明事项,核查后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各有关方面要提出取消建议。对确需保留的,要列出目录并在办理场所进行公示。对设定证明事项的政府和部门单位文件,及时清理修改。对停止实施的证明事项,原实施机关则要同步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并做好解读工作,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 “真空”。对停止实施和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许可条件证明材料的,各实施机关要将相关材料同时报同级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集中研究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