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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防止省环保督察期间问题整改“一刀切”

本报讯(记者胡德光)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保障省环保督察期间整改效果,防止问题整改“一刀切”,我市下发《关于防止省级环保督察期间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不担当,督察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督察整改“一刀切”行为是典型的乱作为,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督察整改“一刀切”的社会危害,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针对不同的污染企业,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既不能矫枉过正,也不能以偏概全,既要回应部分群众合理环保诉求,更要兼顾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决不能搞简单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对于有严重污染且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要保持定力、态度坚决、措施果断,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关停到位,并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理解;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等污染排放较小且通过短间整改能达到环保标准的相关行业企业、设施场所,要区别对待,不宜“一刀切”关停、拆除,要重在加强整改整治,使相关企业、铺面合规合法后尽快恢复正常营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通知》强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正确对待环境保护督察,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环保督察,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敷衍环保督察,决不允许借环保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对该类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