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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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3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省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8月29日晚,省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8批共计172件,其中来电171件、来信1件。交办的172件举报材料已完成调查48件,正在调查124件。完成调查的交办件中,确认属实的36件,不属实12件。责令改正17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4.55万元,问责1人。8月29日完成调查的18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5批 2018年8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1 | LD0822-001 | 曹县垃圾发电厂垃圾堆裸露,废水直接排向周边田地,气味较大,尤其有风时。 | 曹县 | 水、气 | 经查实,群众反映的曹县垃圾发电厂为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8年8月8日,经县环保局批复启动试运转,并于8月10日正式并网发电。
   1、关于“曹县垃圾发电厂垃圾堆裸露”的问题。该企业所进垃圾,运输车辆直接进入卸料大厅,倒卸在处于负压状态的垃圾贮存池内,未发现有垃圾堆裸露。
   2、关于“废水直接排向周边田地”的问题。该企业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有处理能力300吨的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利用,用于发电机组冷却、洒水、绿化等,污水零排放。经现场查看,厂区只有一个雨水排水口,位于厂区东北角,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周边田地现象。
   3、关于“气味较大,尤其有风时”的问题。垃圾焚烧时产生的气体由市县环保部门实时在线检测,符合环保要求。但现场厂界确实存在气味,是由于在地磅处、运输道路和卸料大厅,有运输车辆抛洒的污水,造成有味。 | 是 | 针对气味问题,曹县住建局要求县环卫处和各保洁公司对密闭不严的车辆及时维修,防止抛洒污水;圣元公司加强了管理,对地磅台及时清理,对抛洒的污水及时收集处理;针对现场厂界气味,组织检测,计划10天完成,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曹县环卫处和各保洁公司完成对各自的运输车辆检修,封闭性完好。圣元公司完成对地磅和卸料大厅进行冲洗,通过管网引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安排专人对厂内运输道路上抛洒的污水进行及时清扫,在洒水车内添加除臭剂,进行洒水作业,减少异味。目前厂区基本无异味。 | 1、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填埋场。
   (1)未覆盖、气味很大、臭气熏天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牡丹区环保局对垃圾填埋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针对异味问题缩小作业面,作业停止后立即对作业面进行有效覆盖,加大除臭剂喷洒量。安排专人负责打扫厂内卫生,及时清理和消除道路污渍,目前撒漏垃圾和道路污渍已打扫完毕,垃圾作业面已缩小,作业停止后立即对作业面进行了覆盖。牡丹区正在组织对企业周边异味进行检测,计划10天内将检测结果公布,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2)污染地下水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整改情况。
   目前牡丹区已安排区疾控中心对该企业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并组织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检测,计划10天内将检测结果公布,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
  02 | LD0822-002 | 牡丹办事处于洼村垃圾场气味很大。黄堽路垃圾中转站气味较大,污染地下水。 | 牡丹区 | 水、气 | 1、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填埋场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于洼村垃圾场”、“黄堽路西侧餐饮垃圾处理场”、“傲阳社区北生活垃圾场”、“谢庄村北生活垃圾处理场”实为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填埋场,位于牡丹区牡丹街道办事处傲阳社区于洼村,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1)关于“未覆盖、气味很大、臭气熏天”问题。经牡丹环保局和牡丹办事处工作人员8月23日至26日连续调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除作业面外已全部覆盖。排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昼间厂区外异味不明显,夜间气压较低时下风向存在异味。原因为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依法关停后,菏泽城区生活垃圾全部拉至该企业进行处理,垃圾量剧增导致填埋垃圾时作业面较大,产生异味;垃圾运输车辆因密闭不严,在运输过程中有垃圾撒漏在厂区,厂内工作人员卫生打扫不及时,造成异味散发。
   (2)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该企业废水来源主要是填埋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渗滤液收集后存放在调节池内,调节池约20000方,已封闭并有防渗措施。建有一套水污染处理设施,已做防渗,日处理废水150方。经检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厂区周边情况和排查周边三个村庄(均距离垃圾场一公里之内)地下水情况:1、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排现象。2、企业周边村庄现场取样地下水:谢庄村地下水,水质有点浑浊、无明显气味;张海村地下水,水质有点浑浊、无明显气味;于洼村地下水,水质较为清澈,无明显气味。
   2、菏泽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餐饮垃圾处理场”、“泔水厂”实为菏泽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经营范围是收集处理城市餐厨垃圾。
   (1)关于“气味很大”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昼间和夜间在该企业厂区和周边排查,企业周边存在异味,下风向异味更明显。产生臭气的主要原因是污水曝气池未密闭,曝气过程中产生异味散发。
   (2)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企业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来源主要是餐饮废弃物三相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污水,污水先进入曝气池曝气,后通过膜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外排。但因企业周围未配套污水管网,污水无法外排,目前只经过曝气处理设施曝气后直接输送至厂区东部污水池内存放,已做防渗措施,未发现偷排现象。排查周边三个村庄(均距离餐饮废弃物处理中心一公里之内)地下水情况:谢庄村地下水,水质有点浑浊、无明显气味;张海村地下水,水质有点浑浊、无明显气味;于洼村地下水,水质较为清澈,无明显气味。
   3、黄堽路中转站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黄堽路垃圾中转站气味很大”,经排查,未发现黄堽路有垃圾中转站。 | 是 | 2、菏泽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
   (1)气味很大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牡丹办事处和牡丹环保所对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封闭污水曝气池、加大除臭剂喷洒量。牡丹区正在组织对企业周边异味进行检测,计划10天内将检测结果公布,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该企业已制定曝气池封闭方案,正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落实,已安排工人加大了除臭剂喷洒量。目前已将厂区西曝气池废水转至厂区东水池存放,厂区西曝气池正在进行封闭。现已和所需材料厂家签订购买合同,封闭材料已经进入处理场,曝气池正在加快封闭施工中,计划9月25日前完成。
   (2)地下水污染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牡丹区已安排区疾控中心对该企业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计划10天内将检测结果公布,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
  03 | LD0822-003 | 黄堽路西侧餐饮垃圾处理场,未覆盖,处理不到位,气味较大,尤其晚上气味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牡丹区 | 气 | 同上 | 是 | 同上 |
  04 | LD0822-005 | 牡丹办事处谢庄村北两个垃圾处理场(一个生活垃圾处理场,一个餐饮垃圾处理场)。气味很大,污染地下水。 | 牡丹区 | 水、气 | 同上 | 是 | 同上 |
  05 | LD0822-006 | 牡丹区傲阳社区,北外环黄堽路两侧有两个垃圾处理场气味较大。 | 牡丹区 | 气 | 同上 | 是 | 同上 |
  06 | LD0822-008 | 牡丹区傲阳社区北生活垃圾场和餐厨垃圾场气味较大,臭气熏天。 | 牡丹区 | 气 | 同上 | 是 | 同上 |
  07 | LD0822-010 | 牡丹区牡丹办事处傲阳社区垃圾处理场其为严重,旁边有一个泔水场,味道更大,附近村子飘着臭水味,地下水也被污染。 | 牡丹区 | 气、水 | 同上 | 是 | 同上 |
  08 | LD0822-011 | 曹县磐石办事处姚寨村南300米有一垃圾处理场和垃圾发电厂,垃圾运输车运输垃圾时洒落的到处都是垃圾;8月19日垃圾处理厂利用管子向团结河排水,河里的鱼都死了、河两岸的庄稼也死了很多;垃圾发电厂发电时排出的气体把家里的树熏死了十几棵。 | 曹县 | 气、水 | 群众反映的垃圾处理场和垃圾发电厂分别是曹县垃圾填埋场和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8月8日,经县环保局批准,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启动试运转,并于8月10日正式并网发电。曹县垃圾填埋场于8月15日停止运营,进行封场处理。
   1、关于“垃圾运输车运输垃圾时洒落的到处都是垃圾”的问题。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所用垃圾车,是密闭车辆,有偶尔出现的垃圾掉落现象。
   2、关于“8月19日垃圾处理场利用管子向团结河排水,河里的鱼都死了,河两岸的庄稼死了也很多”的问题。
   曹县垃圾填埋场场区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有120吨污水处理站,并建设日处理能力500吨移动污水处理站,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经现场查看,厂区只有一个雨水排水口,位于厂区北侧。8月19日是大到暴雨天气,场区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到团结河内,群众反映的利用管子向团结河排水实际为该厂雨水排放管网。经现场查看,无死鱼现象和庄稼死亡现象。
   3、关于“垃圾发电厂发电时排出的气体把家里的树木熏死了十几棵”的问题。经查看,群众反映的死树位于厂区东侧,共4棵,户主分别是陈衍成、陈衍军、陈保德。2018年6月,群众已向磐石办反映该问题,磐石办邀请县林业专家现场调查,向群众现场解释,树木死亡是因病虫害造成的。且在该公司厂区内及周边都有大量树木正常生长,不存在把树木熏死问题。 | 是 | 针对曹县垃圾填埋场和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运输垃圾时有洒落垃圾现象,要求县环卫处和各保洁公司对密闭不严的车辆及时维修,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掉落垃圾及时保洁清扫。县环卫处和各保洁公司完成对各自的运输车辆全部检修,封闭性完好。县环卫处安排1名保洁人员,对运输道路掉落的垃圾随时清扫。磐石办环卫所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并添加除臭剂,减轻异味。 |
  09 | LD0823-001 | 曹县东环路人民医院南,街道办事处前面路向东200米,在一个有4、5家汽修厂的大院北侧,有很多油桶和油罐,非法收购废 机 油 ; 还 有 一 程 先 生(1596583****)也非法收购废机油,十几年了,县环保局知道也不取缔,多次反映无结果。他们收购的废机油都卖给嘉祥县的王先生(1322079****)。 | 曹县 | 固废 | 群众反映的“曹县东环路人民医院南收购废机油点”实为曹县玉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废矿物油储运,项目环评于2017年11月22日经曹县环保局批复 (曹环报告表[2017]351号),尚未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经营,现场有废机油桶约60个,30立方储油罐1个,存有近1吨废机油。厂区地面未硬化,废旧机油桶露天存放。该公司曾于2017年12月份从曹县百隆公司收购0.6吨废旧机油,卖给梁山德润能源有限公司,另外还卖给成武德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大约1吨废旧机油。
   群众反映的程先生(1596583****)收购废旧机油,其无废旧机油存放点,收购后随即卖给曹县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调查,程先生与曹县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机油回收协议书,由程先生为其从汽车销售点收购废旧机油,由曹县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为程先生提供危废收集联单,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7月5日,程先生分7次卖给曹县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机油22.2桶,每桶约170公斤。曹县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份办理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曹危收临001号),有效日期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日。 | 是 | 曹县环保局针对曹县玉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非法收购废机油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立即清除存放废旧机油,给予经济处罚2万元。目前,曹县玉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已将存放废旧机油就地妥善封存,积极联系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转移处理。 |
  10 | LD0823-004 | 单县莱河镇力通材料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废旧电池,专门回收,不开危废转移联单,每天收1-2车(50吨左右)。已于5月18日举报,单县环保局已处罚,对处罚结果不满,希望予以调查。 | 单县 | 固废 | 群众反映的“单县莱河镇力通材料有限公司”实为单县力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单县莱河镇工业园区,该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及转运中心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通过单县环保局竣工验收(文号单环验[2017]6号),2017年6月,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7]401号),批准该企业为山东省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试点收集企业。该公司自2017年9月获批收集转移废铅酸蓄电池以来,至2018年7月份共收集废铅酸电池338.984吨,每月收集约30吨。该公司收集的338.984吨废铅酸电池中,向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约30吨,其余约308吨现存在库房内。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属于山东省废铅酸电池收集转移管理系统中的备案企业,备案企业省内转移危废无须履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2018年5月28日下午,该企业转移废铅酸电池约30吨,接收人为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张德亮,但该企业与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签订委托处置协议、缺少转移台账及网上申报记录,涉嫌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人员处置,单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进行了立案处罚。该企业属于初犯,且及时改正,给予该企业罚款2万元,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有关规定。单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该企业违法行为的时间是2018年5月28日,并非5月18日。 | 是 | 针对单县力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人员处置的违法行为,单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28日对该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该企业已改正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