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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0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省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9月1日晚,省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11批共计252件,其中来电247件、来信5件。交办的252件举报材料已完成调查102件,正在调查150件。完成调查的交办件中,确认属实的78件,不属实24件。责令改正50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11.95万元,问责4人,行政拘留2人。9月1日完成调查的13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8批 2018年9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1 | LD0827-01 | 来电人反映:苟村集镇小祝庄村西邻有一化工厂,夜间生产时向苟村西的筒子河内排放污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调查处理。 | 成武县 | 水 | 群众反映的化工厂实为成武倍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苟村集镇工业园区内,为糠醛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与精制废水、糠醛渣掺水、碱液喷淋废水采用蒸发方式处理,部分废水回用于配酸,产生的二次蒸汽回用于水解工序,无废水外排。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于2018年8月14日停产检修。成武县环保局日常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夜间向筒子河排放污水问题。 | 否 | | |
  02 | LD0827-02 | 来电人反映:菏泽市牡丹区淮河东路889号天华长城公馆附近有一名称为菏泽远东强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有三点:1、不在化工园区2、非法处置危险品3、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牡丹区 | 固废、其他 | 群众反映的菏泽远东强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菏泽远东强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牡丹区皇镇办事处淮河东路889号。该企业于2012年9月开始建设,2014年8月建成,位于菏泽市政府于2012年4月28日批复成立的牡丹区高新化工园区内(批复文号为菏政复[2012]18号)。
   该企业与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将生产、设备调试及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2013年6月6日,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认定该企业对叔丁基苯甲酸、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项目可不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待有新的法规规定需办理许可证时再及时办理,截至目前还未出台需办理法规规定。 | | | |
  03 | LD0827-03 | 来电人反映:城关镇银座商城南清江路康瑞阳光城康立君家小区 (谐音)东南角有一处垃圾场,近期,该处每天散发刺鼻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调查处理。 | 曹县 | 垃圾 | 该处原为拆迁后的一片空地,由于附近居民和物业不按规定将垃圾往此处倾倒,逐渐形成了垃圾点,曹县环卫处检测到此处后,为保障环境整洁,定期对此处垃圾进行清理。
   由于8月17日、8月18日两天连降暴雨,垃圾无法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此处有垃圾临时存放,产生了刺鼻气味,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8月20日道路通畅后,县环卫处及时组织人员、车辆对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 | 否 | 2018年8月28日,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交办单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实地查看,立即组织大型车辆对该处剩余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刺鼻气味已消除。 | |
  04 | LD0827-04 | 来电人反映:太平镇白里村西南方向有一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厂属无证经营,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且将污水直接排放至地下,请调查处理。 | 牡丹区曹县巨野县东明县东明县郓城县牡丹区牡丹区成武县曹县郓城县单县 | 巨野县 | 大气、水 | 是 | 群众反映的无名塑料颗粒厂位于巨野县太平镇白李村南十字路口东北角,为一塑料颗粒加工作坊,于2018年7月2日利用一废弃厂房建设,8月1日建成。8月23日,巨野县环保局联合太平镇政府检查发现该作坊未办理环评手续,非法生产,清洗水排入厂区坑内。 | 8月23日,巨野县太平镇政府对该塑料颗粒加工作坊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并停止了供电。该作坊已取缔。 |
  05 | LD0827-05 | 来电人反映:该县南华路园丁小区北侧、东侧每天均有施工扰民现象,产生较大噪音,请调查处理。 | 东明县 | 噪声 | 群众反映的施工工地实为龙脉御园小区建筑工地,属于南三里棚户区改造项目。8月27、28、29日,东明县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连续对该工地进行了3天检查。27日22时30分,该工地正在进行土石方回填作业,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后,该工地立即停止了施工,未取得监测数据。28日23时25分,该工地仍在进行土石方回填作业,监测人员对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经监测,测量值为66.2db(A),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9日22时,该工地未施工。8月30-31日,连续两天的昼间检测中,噪声未超标。8月30日,东明县住建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在出入口设置了蓄水池和冲洗平台、高压水枪、人工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施工道路定时进行洒水;在砂石料和土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采取雾炮降尘措施,并对左右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 | 是 | 8月28日,东明县监管部门责令该建筑工地施工方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给予罚款1万元。该工地已停止了夜间施工行为。 | |
  06 | LD0828-01 | 来电人反映:该县南华路园丁小区北侧工地,于每天夜间施工,产生较大噪音,且工地未有防尘措施,导致渣土车辆在装卸砂石料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调查处理。 | 东明县 | 扬尘 | 同上 | 是 | 8月28日,东明县监管部门责令该建筑工地施工方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给予罚款1万元。该工地已停止了夜间施工行为。 | |
  07 | LD0827-10 | 来电人反映:该县唐塔办事处苏庄村村北有一无名作坊,长期堆放大量骨头,散发刺鼻气味且滋生蚊蝇,请调查处理。 | 郓城县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无名作坊位于郓城县唐塔办事处校场苏庄村村北,为一个体户收购大量加工剩余动物角质废料,用于销售,不进行加工,存放现场有一定异味。 | 是 | 郓城县唐塔办事处向该个体户下达了取缔通知书,截至8月30日,现场已清除完毕。 | |
  08 | LD0827-13 | 来电人反映:该区都司镇丛庄村,每晚20∶00-23∶00,有村民携移动音箱在村内主街道播放音乐,村民聚集跳广场舞,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请调查处理。 | 牡丹区 | 噪声 | 经过对该村群众的走访调查,该村确有人员组织广场舞活动,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 是 | 调查人员对广场舞队组织者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表示接受批评,主动调整活动时间;将音响声音调低,不影响周边村民。 | |
  09 | LD0827-16 | 来电人反映:该区牡丹办事处傲阳社区北100米有两个垃圾处理场,散发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来电人曾于一个星期前反映过该问题,但情况一直未得到处理。 | 牡丹区 | 垃圾 | 群众反映的“傲阳社区北100米有两个垃圾处理场”分别为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填埋场和菏泽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
   1、经牡丹区环保局和牡丹办事处工作人员8月23日至26日连续调查,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填埋场的垃圾除作业面外已全部覆盖。排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昼间厂区外异味不明显,夜间气压较低时下风向存在异味。原因为垃圾量剧增导致填埋垃圾时作业面较大,产生异味;垃圾运输车辆因密闭不严,在运输过程中有垃圾撒漏在厂区,厂内工作人员卫生打扫不及时,造成异味散发。2、经昼间和夜间在菏泽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厂区和周边排查,企业周边存在异味,下风向异味更明显。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是污水曝气池未密闭,曝气过程中产生异味散发。3、8月22日,牡丹区自接到第一批关于垃圾填埋场和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举报件后,积极组织办事处、环保部门、城建部门对以上两个企业进行检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以上两个企业正在积极整改。 | 是 | 1、牡丹区环保部门对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填埋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针对异味问题缩小作业面,作业停止后立即对作业面进行有效覆盖,加大除臭剂喷洒量。安排专人负责打扫厂内卫生,及时清理和消除道路污渍,目前撒漏垃圾和道路污渍已打扫完毕,垃圾作业面已缩小,作业停止后立即对作业面进行了覆盖。牡丹区正在组织对企业周边异味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2、牡丹区环保部门对菏泽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封闭污水曝气池、加大除臭剂喷洒量。牡丹区正在组织对企业周边异味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该企业已制定曝气池封闭方案,正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落实,已安排工人加大了除臭剂喷洒量,曝气池正在封闭施工中,计划9月25日前完成。 | |
  10 | LD0827-18 | 来电人反映:距离该县九女集镇潘楼村村南大约50米处有大量养鸭棚,散发刺鼻气味,且养殖户将鸭棚产生的粪便排放至村内河流,对环境污染严重。请调查处理。 | 成武县 | 水、大气 | 成武县九女集镇潘楼村10户村民于2012年在村南约50米处建设了23个养鸭棚。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养鸭棚旁边残存的粪便未及时清理,有刺鼻气味。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养殖户将粪便排放至村内河流的情况。 | 是 | 成武县九女集镇政府于2018年8月28日对潘楼村10户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立即清理养殖棚外残留的粪污,建设沉淀池,做好养殖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目前,九女集镇潘楼村南养鸭棚外残存的粪污已清理完毕,并配备了吸粪车,正在建设沉淀池,计划2018年9月6日前完工。 | 成武县九女集镇党委于2018年8月28日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潘楼村主任李刘密进行了问责,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
  11 | LD0827-19 | 来电人反映:该县孙老家镇袁白庄村村民闫照宣在村东南家中从事塑料加工,加工时产生废气,散发刺鼻气味,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请调查处理。 | 曹县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孙老家镇袁白庄村村民闫照宣的塑料加工点位于该村东南方向其自家院子里,该加工点将收购的废旧塑料瓶压缩打包后出售,生产设备为一台压缩打包机,无加热热熔工序,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因该加工点位于闫照宣自家宅院内,附近有居民居住,塑料瓶压缩过程中有噪音扰民问题,孙老家镇政府对该加工点采取了取缔措施,清除原料、产品和设备。 | 否 | | |
  12 | LD0828-03 | 来电人反映:该县丁里长镇芦营村东明石化加油站159站北80米路东院内存有一无名印刷厂:1、此厂冒用菏泽市博恒包装有限公司生产2、无任何生产资质且无环保证及生产许可证3、污染大且气味大4、因离加油站近存有安全隐患5、此厂李老板电话为:15965858884请调查处理。 | 郓城县 | 大气、固废 | 群众反映的“无名印刷厂”实为菏泽市博恒包装有限公司,该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鲁]印证字37R07B032)和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725MA3DBK260K)齐全,名称均为菏泽市博恒包装有限公司,未发现冒用问题。该企业年生产加工300吨塑料包装袋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8月16日经郓城县环保局批复(文号为郓环审[2018]359号),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环保验收。丁里长镇政府环保管理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调试阶段有气味产生。该企业厂房与东明石化第159加油站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未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 | 是 | 8月29日,郓城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 | |
  13 | LD0828-08 | 来电人反映:该县浮岗镇朱焦楼行政村南侧有一大型养鸭场,因卫生处理不及时,经常性散发刺鼻性气味,且该区域处于黄河故道,村民担心后期养鸭场负责人会将污水通过地下对外排放,从而导致该区域地下水源产生污染,影响附近村民饮用,请调查处理。 | 单县 | 大气、水 | 群众反映的单县浮岗镇朱焦楼行政村南侧大型养鸭场为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下属第十八肉鸭养殖场。该企业养殖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处理后进入清水池用于灌溉农田。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雨污分流渠道未覆盖,由于近几天下大雨,该公司部分畜禽粪便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收集,造成污水外溢,厂区内有轻微粪便散发的异味,厂区外未发现明显的刺鼻性气味。未发现该养殖场通过地下排放污水问题。 | 是 | 单县环保局责令该养殖场加强卫生防疫措施,对雨污分流渠道实施覆盖。同时,对其养殖污水外溢和粪便未按规定收集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该养殖场正在对雨污分流渠道进行覆盖,对养殖粪便进行清理,计划9月3日前完成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