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1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8]
债权转让通知书
崔怀争、崔怀立: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2016)鲁1702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中所判决的29.1万元本金及判决书规定的利息全部转让给彭国强,特此通知。
转让人:吴子生
身份证号:372901196410166117
2018年9月10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2016)鲁1702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中所判决的29.1万元本金及判决书规定的利息全部转让给彭国强,特此通知。
转让人:吴子生
身份证号:372901196410166117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