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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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1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行程一千三百公里、往返二十一小时

巨野县法院、公安联合抓“老赖”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近日,巨野县法院执行局在烟台福山区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拘传一名涉及借款合同纠纷的 “老赖”——刘某运。
   8月12日上午11点,巨野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周广伟的手机响了起来,“喂,请问是周庭长吗?我们是烟台火车站派出所的。你们有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刘某运被我们控制了,请你们派人来带走吧!”“好的,感谢你们,我这就派人去烟台。”
   原来,电话中提到的 “老赖”刘某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告,因向巨野县农商行借贷10万元但到期不还,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运依法归还农商行10万元借款及利息。
   刘某运在归还3万余元借款后就外出打工不知去向,无奈之下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巨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赶赴其家中寻找均未果,于是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某运在烟台火车站购买火车票时,其身份信息被当地公安机关获悉,火车站派出所立马安排公安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其控制住。
   拘传到院后,失信被执行人刘某运慑于法院、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老赖”的强大声势,在体检完毕即将送其去拘留所时服了软,立马让家属将4万元现金交到了法院并与农商行达成了还款协议。目前,该案已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