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时事新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8年09月2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关于清退龙田名郡13户公租房的通告

为强化公租房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公租房的安居作用,确保有需要的群众能够安居。经核实,郅西新等13户租户出现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长期闲置等违规行为,根据《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菏政办发【2013】40号)有关规定以及租赁合同约定,决定对郅西新等13户违规租户取消租赁资格、解除租赁合同、限期清退房屋,并记入个人征信系统。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退房之日止,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根据各违规租户不同情况处1000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自即日起,请以下家庭15日内到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处罚并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拒不配合的,一切后果自负,并将按照司法程序采取有关措施。
   附龙田名郡公租房13户违规家庭名单:
   郅西新 张建东 杨红梅 宋新华 赵朝顺 朱春英 吴普才 高会生 黄俊凤 段同山胡锦凤肖永军王明亮
          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