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今日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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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2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工作启动

本报讯 (通讯员 郜玉华 曹启坤)9月17日,牡丹区文明办和牡丹区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启动“牡丹区2018年度‘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要求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的评选表扬工作,并从中推选出事迹突出的10名 “好媳妇”和10名“好婆婆”作为候选人参与全区评选,拟于11月中旬举行牡丹区2018年度“好媳妇”“好婆婆”表扬大会。
   据悉,“好媳妇”的评选标准为: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婆媳关系融洽,在照顾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方面事迹感人;纯朴善良,尊老爱幼,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庭院美丽,居室整洁;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亲友和睦,关怀互助;勤劳致富,爱岗敬业,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生产、乡村振兴,敢于干事创业;积极移风易俗,参与社会活动,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较好。
   “好婆婆”的评选标准为:懂理明义,家庭和睦,婆媳关系融洽,互敬互爱;爱护晚辈,教子有方,以科学理念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勤俭持家,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庭院美丽,居室整洁,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关系和睦;积极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通知要求,各镇街及辖区内各村居要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评选表扬范围要覆盖辖区每个村居,表扬人数每个村居不低于人口总数的2‰;不足1000人的村居,受表扬的“好媳妇”“好婆婆”人数不低于2人。各镇街要于10月底之前完成对评选出的 “好媳妇”“好婆婆”的表扬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镇街再从中评选出事迹突出的10名 “好媳妇”和10名“好婆婆”作为候选人上报,参与牡丹区2018年度 “好媳妇”“好婆婆”的评选表扬。
   通知强调,该次活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自我净化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确保评选出的“好媳妇”“好婆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评选程序,注重推荐质量,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