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时事新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8年10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公 告

尊敬的王春霞 (房号13#15004)、王晓宁(房号4#-09003)、杨为峰(15#-17002)、刘卫峰(房号5#-04004)、朱瑞国(B1#-05082)、朱丽娜(房号B1#-04099)、苏桂荣(B1#-24006)业主,经我公司多次电话、短信、发函催促,您购买的天华·牡丹万象城项目的房产至今未能按照已签订的《认购协议》、《购房合同》的约定补齐房款及办理相关的银行按揭手续:按照约定,我公司将解除《认购协议》、《购房合同》,收回房源另行出售,并没收所有已交款项,不予退回。
  菏泽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