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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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1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11月15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共计25件(来电20件、来信5件),其中,标“*”问题7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转办的25件举报材料已办结11件,正在办理14件。其中,确认属实的9件,不属实2件,责令改正9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3万元。第四批办结的1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环保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四批 2018年11月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 D370000201811050024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用烟煤代替清洁煤进行销售;青岛市平度市灰埠镇的灰埠煤炭交易市场,销售烟煤。 | 菏泽市 | 其他污染 | 此交办件涉及青岛、菏泽两市。
   一、11月7日,菏泽市牡丹区组织区经信局、各镇街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2018年7月10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牡丹区2018年度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将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并成立四个督导组每月对镇街进行督导考核。11月7日至9日,督导组组织各镇街进行全面排查,牡丹区共19家清洁煤炭销售经营户,未发现用烟煤代替清洁煤进行销售的情况。11月9日,对各销售点的在售煤炭,牡丹区组织取样监测,经检测全部符合《菏泽市煤炭质量指标》。
   二、2018年11月6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新河镇党委政府、平度市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国网平度电业公司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青岛灰埠煤炭有限公司,位于新河镇驻地206国道北侧,占地240亩,始建于2002年6月,主要进行冬季取暖块煤零售,有工商营业执照,不属于散煤禁售区。市场内现有散煤经营户88家,年销售取暖煤15万吨,属季节性经营。经查阅今年3月份以来新进煤炭煤质检测报告单,所进煤炭符合燃煤经营标准。同时,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对煤炭进行抽检,2017年度抽检4批次,2018年度已抽检2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11月6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场随机抽取煤样6份进行化验,均符合相关煤炭质量标准。因没有2017年以前的煤质报告,不能排除以往有销售超标煤炭现象。 | 属实 | 1.平度市新河镇政府责令灰埠煤炭市场进一步健全储煤档案,没有煤质检测报告单的煤炭一律禁止进入煤炭市场。
   2.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部署,对煤炭经营业户严格规范进货渠道,保证煤炭质量,建立供销台账,定期进行抽检。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