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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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11月21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共计40件(来电27件、来信13件),其中,标“*”问题11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转办的40件举报材料已办结22件,正在办理18件。其中,确认属实的19件,不属实3件,责令改正21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130万元。第十批办结的2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环保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2018年11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 X370000201811110053 | 菏泽市郓城县李集乡邵庄沿黄大公路南侧有一杀猪厂,臭水、黑水污染附近有大约十亩海棠树林。 | 郓城县李集乡 | 上海嘉园二期B区 | 畜禽养殖 | 11月12日,郓城县组织县环保局、李集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件反映的“杀猪厂”实为郓城县思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县李集乡张楼行政村,为生猪定点屠宰厂。10月30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维修,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放至厂外南面树林和空地上,经取样监测,COD浓度为1149mg/L,氨氮浓度为56.7mg/L。 | 属实 | 1.11月12日,郓城县环保局对郓城县思源食品有限公司排放未经处理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万元。郓城县公安局对该企业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2.该企业将排放在厂外南面树林和空地上的废水进行了回抽处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 无 |
  2 | D370000201811110028 | 菏泽市巨野县凤台路与昌邑路交叉口上海嘉园二期B区27号楼东侧有四家饭店距离居民区过近,油烟直排,噪声扰民,投诉人要求在屋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投诉当地相关部门渎职失职。 | 巨野县凤台路与昌邑路交接处 | 住宿、餐饮、娱乐业 | 11月12日,巨野县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凤凰办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巨野县上海嘉园二期B区27号楼位于巨野县文庙西路与昌邑路交叉路口西南角。该小区27号楼东侧有一排门面房,共有4家餐饮单位,分别为守发牛糁馆、昌邑路罐子汤、家乐蒸蒸菜馆、满口香油饼。检查发现,4家餐饮单位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油烟净化设备排气口设置在靠近居民区内侧。家乐蒸蒸菜馆油烟净化机配套引风机安装在室外,安装布局不合理。
   2.针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工作,2017年3月23日,巨野县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的通告》,要求2017年4月10日前,城区范围内的酒店、饭店及机关学校企业食堂等室内从事饮食服务、产生油烟污染的各类餐饮单位必须安装符合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2017年4月底,包括以上4家饭店在内的全县238家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均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2017年8月,县城市管理局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建立了“一户一档”监管档案,每月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对档案统计数据及时进行更新。 | 属实 | 11月12日,巨野县城市管理局责令4家餐饮单位通过专用烟道,将净化后的烟气引至楼顶排放。家乐蒸蒸菜馆主动将油烟净化机配套引风机移装到室内。截至11月14日,4家餐饮经营单位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