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1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巨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核桃园镇驻地部分路段车辆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核桃园镇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缓解交通拥堵,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核桃园镇驻地部分路段实施禁停、部分路段施划停车位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一)青龙路西段 (东起金山路口,西至核桃园镇界变电所)
(二)嘉金路镇驻地段(南起付庙村南路口,北至山园河桥)
(三)金山路(北起金山路与青龙路交叉口,南至核桃园镇界)
二、施划停车位路段
青龙路镇驻地段(东起马山村东路口,西至金山路口)
三、管理措施
(一)上述路段,严禁大型货车停放,机动车、电动汽车在机动车停车位内按顺行方向停车,机动车停车位外的路面严禁停车。
(二)在禁停路段和划定的停车位外停放车辆是交通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自2018年12月4日起,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当场处罚或者拍照取证后依法处理,直至拖移车辆;对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环境。
特此通告。
巨野县人民政府2018年11月19日
一、禁停路段
(一)青龙路西段 (东起金山路口,西至核桃园镇界变电所)
(二)嘉金路镇驻地段(南起付庙村南路口,北至山园河桥)
(三)金山路(北起金山路与青龙路交叉口,南至核桃园镇界)
二、施划停车位路段
青龙路镇驻地段(东起马山村东路口,西至金山路口)
三、管理措施
(一)上述路段,严禁大型货车停放,机动车、电动汽车在机动车停车位内按顺行方向停车,机动车停车位外的路面严禁停车。
(二)在禁停路段和划定的停车位外停放车辆是交通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自2018年12月4日起,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当场处罚或者拍照取证后依法处理,直至拖移车辆;对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环境。
特此通告。
巨野县人民政府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