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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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12月4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共计66件(来电44件、来信22件),其中,标“*”问题14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转办的66件举报材料已办结50件,正在办理16件。其中,确认属实的39件,不属实11件,责令改正44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137万元。第二十批办结的3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环保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 2018年12月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 D370000201811240005 | 菏泽市牡丹区成阳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名仕豪庭小区4号楼一层的花城印象饭店,无专用烟道,油烟异味扰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该饭店至今未整改。 | 菏泽市 | 大气 | 11月25日,牡丹区组织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南城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花城印象饭店位于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名仕豪庭小区4号楼,4号楼1层至3层为商铺,4层以上为住宅,该饭店租用了1层和2层经营。2018年9月1日,牡丹区曾接到群众有关该饭店油烟扰民的举报,立即组织南城办事处、行政执法南城中队进行调查,并要求该饭店进行整改。9月6日,该饭店更换了油烟净化设备,新安装了1台静电光解油烟净化器。11月25日、26日、27日该饭店营业时间检查发现,该饭店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该饭店专门安装的排气管引至南墙外排放,油烟不经过居民烟道排放。 | 属实 | 牡丹区行政执法南城中队将加强对该饭店的监管,确保该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 无 |
  2 | D370000201811240072 | 菏泽市单县园艺街道办事处樊集村张黄庄幼儿园东侧的煤场,夜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 菏泽市 | 大气 | 11月25日,单县组织县煤炭管理局、县环保局、园艺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煤场位于单县园艺街道办事处樊集村张黄庄幼儿园东侧,经营者为王某某,从事煤炭销售。现场检查时该煤场储存煤块约60吨,有分筛机3个,铲车1台,在将大煤块破碎成小煤块的过程中造成粉尘污染。该煤场未在单县煤炭局登记备案,也不是园艺办事处指定的清洁煤销售点,属规划范围外擅自经营散煤。 | 属实 | 11月25日,单县园艺办事处责令该煤场清理存储煤炭及设备,停止经营活动。11月28日,该煤场经营者已将存储煤炭、筛分机清除,不再经营。 | 无 |
  3 | X370000201811240068 | 菏泽市曹县魏湾镇郭楼行政村赵连车自然村的鲁冠糠醛有限公司烟囱冒的烟不达标,异味非常大,噪声也特别大,特别是夜间生产时每隔10分钟左右就放一炮,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休息。 | 菏泽市 |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 11月25日,曹县组织县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鲁冠糠醛有限公司实为曹县鲁冠糠醛有限公司,位于魏湾镇郭楼行政村赵连车自然村,为糠醛生产企业。11月22日,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全市自11月23日0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根据《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企业于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停止生产。截至11月29日,菏泽市仍属于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
   1.该企业使用一台生物质锅炉,以糠醛渣为燃料,烟气经湿电除尘、碱式脱硫处理后通过烟筒排放。
   2.该企业异味废气主要产生自喷渣工序和存渣车间,存渣车间为密闭式,存渣车间废气与喷渣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11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
   3.该企业生产时每隔30至40分钟排渣一次,排渣时伴随压力释放会产生一定的响声,排渣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 属实 | 曹县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于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结束,该企业恢复生产后组织对外排烟气、厂界恶臭、噪声进行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