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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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0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12月6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共计66件(来电44件、来信22件),其中,标“*”问题14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转办的66件举报材料已办结55件,正在办理11件。其中,确认属实的44件,不属实11件,责令改正46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137万元。第二十二批办结的1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环保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批 2018年12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 D370000201811260026 | 菏泽市曹县苏集镇柳楼村,刘某民在村北侧违规占用农田建养猪场,向场南侧的河里乱排污水,将养殖垃圾倾倒在场区东侧的农田里,并用农田的土覆盖。 | 菏泽市 | 水,土壤 | 11月27日,曹县组织县畜牧局、苏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曹县苏集镇柳楼村刘某某养猪场,实为曹县百农养殖专业合作社,从事母猪、仔猪养殖。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由于该养殖场没有符合用地规划的土地使用手续,2017年9月,苏集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逐步缩减养殖规模,至2019年3月底前全部搬离,该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已从2017年9月份的存栏量5000余头,缩减至目前的存栏母猪200余头、仔猪600余头。该养殖场建有化粪池、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入池处理。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养殖场向南侧河道排污现象。该养殖场东侧为杨树林,未发现养殖垃圾倾倒及覆土掩埋现象。 | 属实 | 曹县苏集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监督该企业做好粪污处理,逐步缩减养殖规模,于2019年3月底前全部搬离。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