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81214期 第A2版:时政新闻

第A2版:时政新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8年12月1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丹阳街道办事处发放2018年下半年独生子女费23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 马学民 记者 刘兰英)12月13日上午,市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赵堂社区居民王慧敏领取了6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丹阳街道办事处将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费497户807余人,总计23万余元。
   为确保此次发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让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能切实享受到这一项优惠政策,丹阳街道办事处一方面对辖区内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针对发放对象的户籍地、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数量变更情况等进行逐个核查,由卫计办人员认真组织核算每户独生子女家庭应兑现的金额。另一方面,为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不漏发、不错发,丹阳街道办事处卫计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对初拟发放名单一一进行公示,确保发放无误。
   据悉,丹阳街道办事处上半年发放独生子女费523户、853人,总计24万余元,保证了民生资金的有效落实,将党和政府的关爱送进每一户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营造了良好的计生工作环境,有力地提高了丹阳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