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1月2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声明
原登记产权人为:翟建林、朱翠菊,产权证号为:第103736号,第103736-1号,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中富奥斯卡春城40号楼03单元0106室的房产,经牡丹区人民法院(2018)鲁1702执恢264-1号《执行裁定书》将产权转移给声明人。现声明作废第103736号、第103736-1号房屋产权证书。
声明人:菏泽市牡丹区鲁泽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声明人:菏泽市牡丹区鲁泽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