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927期 第A5版:新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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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9月2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关于解除李福田等4名员工劳动关系的

公 告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李福田(身份证号372901197904080836)、马潇 (身份证号37290119921111561X)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共212天,张功山(身份证号372928197112314198)无正当理由累计 旷 工 共 20天 、 商 文 哲 (身 份 证 号372928199208082976)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共23天。鉴于以上你4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扰乱了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并经征得工会(职代会)意见,单位决定与你4人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单位多次联系并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你4人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未果,特此公告送达。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菏泽石油分公司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