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4月2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9]
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四名城管均上诉
新华社消息 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12月27日,永兴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分别判处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去年12月27日,永兴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分别判处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