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省教育厅与市政府签订推进菏泽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厅市共建”助推菏泽教育升级

到2016年,菏泽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力争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5月6日,省教育厅与市政府签订推进菏泽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目标是,到2016年菏泽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力争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双方将建立厅市共建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年度工作会议制度。协议共建内容包括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方面。
   根据协议,我市将确保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性经常收入增长幅度,市县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2%以上并逐年增长。
   同时,我市加快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省教育厅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倾斜和支持。
   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团队到菏泽中小学校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帮扶活动,帮助菏泽中小学校更新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
   省教育厅还将帮助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协调组织省内优质学校对菏泽市中小学进行对口帮扶,互派管理人员和教师,帮助菏泽市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在坚持中小学教师 “退一补一”原则的基础上,我市将加强教师补充,落实好机动编制政策,增加农村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招聘名额,解决农村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落实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核编工作,三年内配足公办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出台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和教师定期交流政策,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水平;在乡镇驻地为教师建设“周转房”或“教师公寓”,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省教育厅支持菏泽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和人才引进,在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机会、培训经费方面向菏泽倾斜;在增加菏泽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名额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免费为菏泽市将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
   根据协议,我市将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以建设县级职教中心为基础,组建职教集团,建设1-2处公共实训中心,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将高中阶段职普比尽快提高到1:1左右。规划建设菏泽职教园区,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职业院校在菏泽建设校区,引导社会力量来菏泽举办职业教育。
   省教育厅将支持省内外有实力的职业院校到菏泽办分校;在高职院校设立审批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菏泽市通过共建、引资等方式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支持驻菏高等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鼓励驻地高校面向菏泽开办走读班,招生计划向菏泽倾斜;支持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建设;“3+4”对口招生生源覆盖到菏泽市;牵头组织省内重点高校分学科帮扶菏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