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0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菏泽已建30处大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城区共建7处,可安置66万余人
本报讯 (记者 赵德高)5月7日,记者从市地震局获悉,当前我市已建成大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30处。其中城区建有7处,在震时可疏散安置避难人口66万人。
   据悉,今年5月1日起《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操场、人防疏散基地等场所,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标志标识和基础服务设施。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等形式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另外今年起我省还将开展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试点。
   据市地震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已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达30处,总占地面积超过21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共建有7处,场所面积达到96万平方米,在震时可疏散安置避难人口66万余人。各县市都已有自己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共计23处。城区7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曹州牡丹园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牡丹体育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牡丹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赵王河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环城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林展馆广场应急避难场所高新区生态园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