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0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驰名商标”禁用,已上架商品咋办?

工商部门: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暂缓执行
自5月1日开始,新《商标法》正式实施,“中国驰名商标”被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自此,“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这三大商家最喜爱的“荣誉称号”都被叫停。新《商标法》实施后,我市标注此内容的商品是否已经下架?5月1日前上架流通的产品咋办?为此,记者走访菏泽市区部分商场、超市进行了调查。
   5月8日,记者走访菏泽市区几家大型连锁超市发现,不少商品在显著位置仍然标注着 “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尤以酒类和调料类商品居多。
   记者走访中看到,北京一厂家生产的某品牌52度二锅头酒,在包装盒上印着 “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字样,产地为四川的某品牌酒水同样印着“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生产的某品牌老陈醋也还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然而记者仔细查看了解到,这些产品的生产日期均在5月1日之前,不少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并未发现5月1日之后生产的商品。
   市中华路银座超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所销售的酒类、调料类商品多是5月1日前所进的货,5月1日之后生产的商品还没上架。
   “你知道现在商品不允许标示‘中国驰名商标’了吗?”“这个,不是很清楚。”在市区几家超市采访时,很多销售人员不太了解这项政策。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从新闻上看到过关于“中国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消息,但销售方也无法将早先购入的带有这个标志的商品处理掉,只能跟生产厂家联系沟通,估计今后进货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标志了。
   市民王先生表示,以前不少商品都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符号,购买时,放心得多,如果一旦取消了,今后不知道选择什么样的商品才好。而市民周大妈却对此不以为然,她认为,购买商品的时候很少看什么“驰名商标”,也没关注“老字号”,喜欢哪一类就一直会购买哪一类。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4月15日,该科工作人员就向菏泽市内的 “中国驰名商标”生产厂家和有关销售部门下达了通知,要求:在2014年5月1日后,停止在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和宣传“驰名商标”字样。
   那么,5月1日前已上架的商品咋办呢?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补充说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另当别论。也就是说,5月1日前已上架的商品暂缓执行,5月1日之后生产的商品不可再用“驰名商标”字样,如发现违规产品,将对生产厂家和销售部门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据悉,截止到2013年12月,我市共有驰名商标企业10家,其中,商标局认定的4件,商评委认定的2件,法院认定的4件。菏泽市诚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新《商标法》一出,该公司便及时关注到这一消息,“5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将全部换新包装,不印刷‘驰名商标’字样。”
   中国驰名商标 (ChinaFamousTrade Mark)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它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