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0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7]

533种低价药药企可自主定价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普涨
新华社消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有关做好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抑制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为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对价格变动频繁或变动幅度较大的,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不合理提价要依法重点监管;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引导,防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另外,有关部门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