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1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城区公交车“GPS”全程盯梢超速必罚

城区限速40公里/时;城郊限速60公里/时
本报讯 (记者 赵德高)私家车超速车主会受罚,城区公交车超速驾驶员也被处罚。记者昨日从市公共汽车公司获悉,进入5月份已有多名公交车驾驶员因行驶中超速而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为确保旅客在途中的安全,市公共汽车公司自4月16日下发了 《关于治理驾驶员超速行驶的通知》,通过GPS分段限速,对36条(27条公交运行线路,5条助学工,4条定制公交)公交线路的公交车辆运行速度进行实时监控,并对超速车辆进行干预,以确保旅客在途中的安全。
   根据规定,城区黄河路、人民路、长江路和西安路以内区域限速为40公里/时,区域以外限速60公里/时。一旦驾驶员行车时速超过最高限速,智能车载设备就会自动语音报警,提醒驾驶员减速行车。
   如果公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有超速行为的 (15秒为基数),给予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在恶劣天气预案启动情况下发生超速行为,除给予驾驶员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外,还要停岗三天学习培训。
   据了解,公交车超速治理有市公交公司稽查科负责,每天安排专人检查,三天进行一次通报,处罚依据有信息中心提供的GPS数据为准。市公共汽车公司近期还将针对公交车驾驶员野蛮驾驶,强行超车、会车等不良行为进行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