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15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新买热水器有瑕疵,协商五个月没有结果

市消协:消费者可到消协投诉,由消协人员出面调解
本报1600000热线消息(记者 朱静)“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台新热水器,发现外观有瑕疵,多次找店家协商未果,这可咋办?”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反映。
   据王先生介绍,去年年底,他在菏泽三角花园附近一家某品牌专卖店,花2399元钱购买了一台热水器。“由于当时没有现货,我等了几天,该专卖店人员才把热水器送上门。”王先生说,打开包装后,他发现热水器表面有一个1厘米左右的“坑”。“当时以为该型号的热水器外观本来就这样,也没多想。”王先生说,但安装完后,他越看越有问题。
   第二天,王先专门来到其他商场查看发现,该品牌同型号的热水器外观都没有“坑”。于是,王先生来到该专卖店要求赔偿,该店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了查看,但没说如何解决问题。后来,他多次找该专卖店协商,但至今没有结果。
   “热水器已经安装了,我不要求退货。但新买的电器有瑕疵,希望该店给予我相应的补偿。”王先生说,他希望店家赔偿500元钱,该店人员却表示只赔偿50元钱。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先生致电本报寻求帮助。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菏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建峰。他说:“王先生遇到的问题,‘消法’没有硬性规定应该怎么赔偿,希望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到所在辖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由消协人员出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