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1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0]

黄海波涉嫌嫖娼被警方现场抓获

已被移送拘留所,或将被拘留10天以上
5月16日,演员黄海波被曝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随后,笔者经过多方打探从警方确认了这一消息,并获悉黄海波目前被拘留在朝阳区拘留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5月15日晚上8点,北京警方获得线索称,在本市某五星级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随后民警出动赶往现场,将黄海波和一女子当场抓获。经审讯,黄海波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黄海波遂被正式移送至朝阳区拘留所。此外,笔者连线黄海波经纪人求证此事,但对方表示并不知情。北京警方16日证实,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第三方庞律师分析,现在警方在进行扫黄专项行动,黄海波疑为警方夜查时被抓。另外,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公安部对嫖娼行为的司法解释是:不特别的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的不正当关系的行为。依据是否构成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以金钱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其次从双方结识的时间长短、交往期间的感情因素等角度判断双方是否具有感情基础。
   对于明星嫖娼事件,在娱乐圈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郑中基、杜德伟、周星驰等人都曾被曝出国与卖淫女有来往。
  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