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2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7]

“被精神病”被关132天河南农妇告赢公安

新华社消息 5月21日,河南周口“被精神病”132天的农妇吴春霞终于拿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终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周口警方在没有相应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的情况下,将吴春霞送往河南省精神病院,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充分,依法被确定违法。
   2008年7月16日,河南周口市川汇区农妇吴春霞与前夫离婚案开庭。吴春霞称,在开庭过程中,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的民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冲进法庭将其带走并拘留十日,随后将其送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住院长达132天。
   出院后,吴春霞踏上了漫长的“讨个说法”的维权之路。拿到终审判决的吴春霞说:“这份判决书比以往任何一份判决书的分量都重,尽管过程有些长,但最后我得到了应有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