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2]
交警副大队长带女下属开房丢枪
警方:不算丢是失控;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本报综合消息 5月23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四川泸州市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24日,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表示,目前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据陈献辉介绍,4月26日,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到泸州办理私事。当日下午2点34分,许江入住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宾馆915号房。入住后,许江将其携带的公务用枪放在房间枕头下面。下午6点30分,许江因与朋友会面匆忙离开宾馆,将他携带的公务用枪滞留在了枕头底下。“晚上7点6分,宾馆的服务员例行整理房间时,发现了许江留在枕头下的枪,于是拨打了110报警。”晚上8点左右,许江回到了915号房,此时的枪支仍原样摆放在枕头下。
“当日我局即决定许江停止执行职务,并对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问题立案调查。”陈献辉说,许江4月26日未值班也非工作需要,携带公务用枪,并于当日下午入住酒城宾馆,违反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并且在许江本人离开宾馆后,对其携带的枪支暂时性失控。
5月15日,被停职检查20天的许江复职,但没有再配枪。
对于“丢枪”一事,陈献辉表示,许江一事并不是 “丢枪”,而是枪支 “失去控制”。“从许江离开宾馆到找到,应该说枪支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当时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并未动那把枪,如果她动了,拿走了藏起来,那就是‘丢枪’了。”陈献辉说,枪支失去控制的时间应该就在许江离开房间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的时间内。
陈献辉说,许江的小孩想到泸州某学校读书,托李某某(女协警)一位在该学校教书的朋友了解情况。当日,李某某确实进入了许江所在的915房间,但由于李某某的朋友并没有露面,一小时后,李某某离开了宾馆。 (扬 程)
据陈献辉介绍,4月26日,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到泸州办理私事。当日下午2点34分,许江入住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宾馆915号房。入住后,许江将其携带的公务用枪放在房间枕头下面。下午6点30分,许江因与朋友会面匆忙离开宾馆,将他携带的公务用枪滞留在了枕头底下。“晚上7点6分,宾馆的服务员例行整理房间时,发现了许江留在枕头下的枪,于是拨打了110报警。”晚上8点左右,许江回到了915号房,此时的枪支仍原样摆放在枕头下。
“当日我局即决定许江停止执行职务,并对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问题立案调查。”陈献辉说,许江4月26日未值班也非工作需要,携带公务用枪,并于当日下午入住酒城宾馆,违反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并且在许江本人离开宾馆后,对其携带的枪支暂时性失控。
5月15日,被停职检查20天的许江复职,但没有再配枪。
对于“丢枪”一事,陈献辉表示,许江一事并不是 “丢枪”,而是枪支 “失去控制”。“从许江离开宾馆到找到,应该说枪支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当时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并未动那把枪,如果她动了,拿走了藏起来,那就是‘丢枪’了。”陈献辉说,枪支失去控制的时间应该就在许江离开房间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的时间内。
陈献辉说,许江的小孩想到泸州某学校读书,托李某某(女协警)一位在该学校教书的朋友了解情况。当日,李某某确实进入了许江所在的915房间,但由于李某某的朋友并没有露面,一小时后,李某某离开了宾馆。 (扬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