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6月0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菏泽重拳打击旅游“零负团费”

重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例将通过媒体曝光
本报讯 (记者 姜培军)“零负团费”、诱导和强迫游客消费、违规经营是旅游市场急需解决的顽疾,也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为净化菏泽旅游市场秩序,本月起,市旅游局将从五个方面综合整治旅游市场,从源头上铲除上述痼疾的生存基础。
   根据 《菏泽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市旅游部门将集中力量查处旅行社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鼓励旅行社规范经营,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和高价格、高“回扣”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旅游合同监督检查,对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大力打击不签订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查处有关欺诈、强迫游客购物、价格虚高、假冒伪劣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旅游投诉中反映的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质次价高以及违反合同约定 “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合同约定的游览时间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及时披露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结果,公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导游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包括减少游览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将受到严肃处理。
   据了解,此次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于6月至10月开展,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或典型案例将依法严惩,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