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7月0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B18]

网谣不再“满天飞”网民期待“终结者”

打击网谣 法治亮剑
如今,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一项国家战略问题,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势在必行,而治理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也正在不断完善。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有法可依是前提,执法必严是关键,打击网络谣言最终要依赖一线执法。随之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近年来,执法机关打击网络谣言手段不断成熟,执法不断规范,成效也日益明显。
  网谣难禁 执法滞后
   尽管如此,网络谣言还是屡禁不止,这其中有多方面原因。
   辟谣不及时,手段不恰当,容易导致网络谣言的爆炸式传播,治理难度也会随之大大增加。据了解,一些网站一般可以甄别出网络谣言,但往往只是直接屏蔽。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谣言的二次传播,但是这种简单直接的辟谣手段难以让人信服,甚至有可能会诱发新的谣言。
   查证难、源头难追踪。网上信息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加上网络技术的难度,给查询、追踪造谣者带来困难。
   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各地的区别执法。某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对网络谣言的警觉性不够,打击手段简单,跟踪治理与区域配合水平更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总体而言,目前在执法过程中,还缺乏长效机制,执法滞后现象比较常见。”
  多管齐下 协同治谣
   时至今日,打击网络谣言,仍然任重道远。“虽然我国在打击网络谣言的立法方面已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持续推进仍然是一个长期目标。目前法规规定层级偏低,综合性、整体性较差,行政执法的协调性有待提高。”张新宝说,建立统一的法律,细化相关量刑标准十分重要。同时,还应加大网站的自律和对网站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对网络谣言的治理,要持之以恒,避免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是打击网络谣言的必由之路。
   在加强互联网建设方面,不少网民认为对于网络谣言的危害,互联网经营者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国家应该建立网站相关负责人的定罪量刑标准,在打击造谣、传谣者的同时依法惩处相关网站。针对这一看法,张新宝比较认同强化行政处罚责任和行业自律,尊重互联网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注重国家指导建设干净、有序竞争的互联网产业。
   “加强技术支持,追踪打击网络谣言的编造与传播,是我们网警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同时应该强化网络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定期参加专业的网络安全培训,国家应该建立权威网络谣言信息库,打破区域限制,信息共判,协同作战。”山东一网警说。王 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