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7月1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B9]
郓城警方

“三回访”让群众满意

本报讯 (通讯员 王荣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郓城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意主导警务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逐步确立了“三回访”制度,加强同诉求群众的沟通、交流,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初次回访。该局在收到群众诉求的第一时间,同诉求人联系,了解诉求事项的详细情况,记录诉求人反映的具体问题。随即,向有关单位进行咨询,全面了解问题的前期办理情况,为研判委员会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及时将群众诉求派送到相关单位,并设定上报县局期限。复杂问题或者涉及到民警作风的问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督导、检查、问责。
   二次回访。在诉求件派送到相关单位后至上报之前,民意主导警务办公室将同步了解和督导承办单位对此项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将办理情况及时向诉求群众通报,获取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满意度回访。规定期限内,办理单位将派送单、报告及相关的材料交到民意主导警务办公室,并对诉求群众进行满意度回访。今年以来,郓城县公安局共受理民意诉求事项108项,均按期办结,回访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