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8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

做好计划生育大学生救助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计划生育工作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摆脱困境,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推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菏泽开发区丹阳计生委决定实施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行动。
   一、救助对象
   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因为父母或子女死亡或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和依靠全社会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新机制,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1、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坚持利益导向与社会救助、资助结合,逐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2、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社会群众团体特别是涉农部门密切协作,调动一切社会资源,齐抓共管,全面推动。
   3、在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履行政府职责同发动群众互相帮助、鼓励群众自我发展密切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活动。要做到 “四个坚持”、“四个到位”、“四个落实”、“四个定责”。即:坚持因地制宜,层级负责,资金到户,救助到人;做到认识到位,救助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救助资金落实,受助对象落实,扶助项目落实,帮扶措施落实;保障措施上定领导,定目标,定责任,定奖罚。
  孙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