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0月2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2]

律师视点

人们常说的“富养女儿穷养儿”是有一定道理的。男孩子从小让其吃些苦,培养起敢担当的性格,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对孩子一味顺从,让其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环境下成长,长大后,不能自食其力,仍做一个啃老族,的确让做父母的吃不消。因此,为了你和孩子,为人父母者千万不可溺爱孩子。
   红枫的儿子虽已结婚生子,但仍不能担负起养家的责任,红枫仍要不断接济,她的这种做法不可取。红枫应该让儿子走进社会,去谋取一份职业,去锻炼其自食其力的能力,逐渐让他担负起养家的责任。儿子有了工作,有了担当的能耐,才会拥有自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母亲不会感觉那么累,儿子也会有自己的一片蓝天!
   对儿子的婚姻,红枫一定不要干预太多,其子之所以出现一样的问题却有前后不同的态度,我认为,原因在于其儿胆小,其儿媳又比他大三岁,生活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又比其子强,其子可能对儿媳有依赖心理。这种情况,也与儿子没工作,导致孩子他没自信有关系。红枫对儿子的婚姻,只可远观不可近瞧,不可逼着儿子离婚。是否维持婚姻,让儿子自己去定夺即可。孩子大了,让他自己去飞翔吧!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