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0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前三季度,我市国税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国税收入81.56亿元,同比增长22.07%
本报1600000热线消息(记者 敏静)10月28日,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孔晓峰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 “市长热线”,介绍了我市前三季度税收情况,以及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享受到的优惠政策。
   前三季度,我市国税收入81.56亿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国税局通过强化管理防控风险,狠抓政策落实涵养税源,最大限度提高收入质量。前三季度,全市共完成国税收入81.56亿元,同比增长22.07%,增收14.75亿元;国内收入78.73亿元,同比增长22.7%,增收14.57亿元。各项增幅均列全省第一。
   免税政策实施一年,我市免征增值税188.92万元
   自2013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减负措施,惠及众多纳税人。
   孔晓峰介绍,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家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截至今年8月底,免税政策实施一年,我市共办理小微企业免税6543户次,免征增值税188.92万元。今年9月份,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度进行申报,这一措施将有利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孔晓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