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1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这是什么鸟?竟吞下一只鸡

村民家中来了一只大鸟,原来是二级“国宝”普通鵟
这就是王先生家的“不速之客”
   本报讯(记者 朱 静) “我家院子里三天前飞来一只‘鹰’,吃掉了一只鸡。我看着像国家保护动物,就用鸡网把它网住,放在了笼子里……”1月5日,曹县梁堤头镇徐庄村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希望通过本报为这只“鹰”找到归宿。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只“鹰”上身呈暗褐色,体长50多厘米,这几天他每天喂它鸡肉吃。“我也不了解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害怕在俺家待久了它会出什么毛病。”王先生说,他不知道该怎么安置这只“鹰”。
   根据王先生描述的情况,记者联系了曹县林业局工作人员。1月6日,曹县林业局林木保护站站长李峰来到王先生家中,确定这只“鹰”为普通鵟 [音kuáng],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李峰介绍,这种普通鵟在我国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秋季开始向南方迁徙过冬。至于为什么出现在村民家中,李峰分析,可能是因为气候变暖,梁堤头镇又属于黄河故道区,森林覆盖率高,环境好,适合普通鵟过冬,它就停留在了这里。
   曹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检查认为,这只普通鵟的身体状况暂不适合放归自然,于是将其送到了菏泽儿童公园珍惜野生动物保护站,待其身体养好后再放飞。李峰提醒广大市民,遇见受伤的重点保护动物要及时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林业部门将根据情况放生或者送往野生动物保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