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2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5]

使用假币买水果无良男子受处罚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增强)近日,一男子在市长沙路路边摊点购买水果,欲使用假币被业主识破,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接警后将该男子抓获,并依法将其治安处罚。
   据车站派出所民警田力介绍,当日19时许,市民陈先生正在长沙路夜市摆摊卖水果,一骑电动车男子停下来询问价格,说买10元钱的桔子,陈先生称好后交给该男子。男子从衣服兜里掏出两张百元钞票,称没有零钱,将一张百元钞票递给陈先生。陈先生接过来摸了摸手感不对,又用随身携带的简易照明验钞灯照了照,确认收到的是假币,要求该男子重新换一张。该男子就将手里的另一张百元钞票递给陈先生,陈先生接过来验了验确认还是假币,但男子不承认,谎称身上没钱了让妻子送过来,推起电动车准备逃跑。陈先生和附近摆摊的其他摊主一起将该男子摁倒在地。接到报警的车站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带回调查。
   在派出所,该男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姓刘,是牡丹区皇镇人,前段时间,妻子在一饭店做收银员时收到两张百元假币,老板为挽回损失扣除了其妻子的工资。刘某感觉吃亏了,就将两张假币留了下来 “准备慢慢花”,没想到刚一出手就被民警抓获。刘某因持有、使用假币被开发区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依法予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