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2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8]
年龄能改小10岁,材料可整体“洗白”

组织部门向档案造假“亮剑”

新华社消息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 “亮剑”。
   记者采访发现,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巡视涉及的20个省份中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其中河北处理了11名身份造假的干部。
   近年来,各地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屡被曝光,被群众调侃为“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
   湖南省一位基层干部表示,档案造假在当地并不鲜见,只要将公安户籍和人事档案部门疏通好,涂改年龄等信息并非难事。有的干部甚至能将档案涂改“年轻10岁”。
   有基层干部说,当前,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多方面都有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有些条件不够的干部为了“占位子”“争帽子”,即便明知有暴露和被查处的风险,却依然将“洗档案”当成火线上位的“临门一脚”。
   一些基层干部介绍,干部档案在履历和学历上造假,主要出现在跨地区调动前后。很多干部在参与跨区域干部公开选拔和任用时,为达到选拔要求的在基层或某个职级工作年限、最低学历等要求,往往突击在档案材料中,虚构增加工作经历或者提供假文凭。跨区调动中,由于是异地考察,档案审核时间和力度有限,到新单位上班后也无人知晓个人真实履历,因此很容易使“整容”后的档案“瞒天过海”。
   专家建议,应建立干部档案数据库并全国联网,即使干部异地交流也能实现查询。改变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