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0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9]

尹相杰获刑七个月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尹相杰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10克以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但无立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去年12月27日中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平安北京”发文称,12月25日18时许,警方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抓获涉毒人员尹某某(男,45岁,歌手),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十余克。随后,以《纤夫的爱》闻名的歌手尹相杰被证实是涉案人员。2015年1月7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王 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