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0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假冒富士康招工,53人被骗》追踪:

被骗求职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牡丹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接投诉后将进行相应处理
本报讯 (记者 武 霈)3月2日,本报以《假冒菏泽富士康招工,53人被骗》为题报道了菏泽一劳务中介假冒菏泽富士康名义招工一事,引起社会关注。此类虚假招聘行为应该受到何种处罚?昨天,牡丹晚报记者采访了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牡丹区人社局劳务开发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只有在鉴定该中介所的资格后,才能对其行为进行定性。”
   牡丹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该中介所没有《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就属于非法中介。按照相关条例,应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所得。如果该中介所有这两个证书,而菏泽富士康未授权其招工,该中介所就存在欺骗求职者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信息,将根据被骗人数和金额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被骗求职者可向牡丹区人社局监察大队投诉和举报,牡丹区人社局监察大队接到投诉或举报后将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