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0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2]

律师视点

阿鱼虽已过不惑之年,但仍为感情之事所困惑,这种烦忧,也正源于他对感情太不负责任。阿鱼明知自己家有妻儿,却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莲同居,并生儿育女,这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他与小莲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儿女,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倘若阿鱼的妻子想追究他和小莲重婚罪的责任,两人应受到2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小莲和阿鱼认识时年仅22岁,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如今他们已同居10年并生育一儿一女,但法律上早已取消“事实婚姻”。小莲与阿鱼同居,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应受到刑事制裁。同居十年都没有与妻子离婚,阿鱼不是不离婚而是不想去离,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结不成的婚,没有离不成的婚”。
   小莲离家出走可能有两个原因:1、阿鱼不能给她一个合法的婚姻,30多岁的她已不再年轻,想去寻觅一个属于自己的完整婚姻;2、小莲与另外一个男子的感情被阿鱼发现,阿鱼也没有妥善处理,小莲无法面对阿鱼便离家出走。而面对小莲的出走,阿鱼也是无可奈何,毕竟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阿鱼是得不到任何援助的,因为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小莲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选择遗弃他们一走了之,并非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只会给孩子带来无谓的伤害。因为两个孩子还未满10岁,他们需要母亲的关爱、呵护,需要在母亲的陪伴下快乐成长!
   而对于阿鱼,如果真是无法割舍与阿莲的情感,就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办理离婚手续。你本身已经对妻子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不能再采用极端的手段和方法,她也是你大儿子的母亲,所以要考虑周全,不管是在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应该给予妻子应有的补偿。这种关系维持的本身已经是伤人害己,更是无须用喝酒买醉的方式来博取同情,这不仅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会让家人、朋友更觉你是不走正途、荒唐颓废,也没有为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
   阿鱼的痛苦也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人活在世上,肩负着很多的责任。既然选择了结婚就要对妻子负责,对孩子负责,敢于担当生活的重任。虽然现在社会的开放度胜于旧时,但阿鱼的所作所为仍旧不能为大众接受。爱情不能三心二意,不能为所欲为,要受法律和社会规则的约束,否则吃苦头的是你自己!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