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
菏泽一宾馆电表倒走,窃电者被刑拘
百日会战专拿“电耗子”,两人因窃电分获有期徒刑14年半和11年
窃电就是犯罪
本报讯 (记者 姜培军)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公安部门获悉,市区一宾馆采用干扰器使电表倒走等手段实施窃电,窃电者被刑事拘留。
3月23日,根据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监控信息,菏泽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组对位于菏泽市双河路上的某宾馆进行用电检查,发现该宾馆存在窃电行为,并现场查获窃电工具一套。供电公司检查人员现场录像取证后,向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东城派出所报案。
电力系统用电客户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显示,该宾馆自2014年6月18日开始窃电。据市供电公司当天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发现,2014年6月18日22时,该宾馆用电计量装置表码为15113.68,而当日 23时为15108.43,出现表码倒走现象,确定该宾馆存在使用干扰器进行窃电的行为。市供电公司一名参与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说:“窃电者非常狡猾,该宾馆通常在晚上10时左右开始窃电,次日早晨六七时结束,窃几天,然后停几天,再继续窃电。”3月25日,实施窃电者成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自2014年5月市供电公司开展 “警企联合百日会战”以来,共普查11.61万户用电户,查处窃电户2039户,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690.9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98人,其中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和11年。
3月23日,根据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监控信息,菏泽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组对位于菏泽市双河路上的某宾馆进行用电检查,发现该宾馆存在窃电行为,并现场查获窃电工具一套。供电公司检查人员现场录像取证后,向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东城派出所报案。
电力系统用电客户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显示,该宾馆自2014年6月18日开始窃电。据市供电公司当天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发现,2014年6月18日22时,该宾馆用电计量装置表码为15113.68,而当日 23时为15108.43,出现表码倒走现象,确定该宾馆存在使用干扰器进行窃电的行为。市供电公司一名参与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说:“窃电者非常狡猾,该宾馆通常在晚上10时左右开始窃电,次日早晨六七时结束,窃几天,然后停几天,再继续窃电。”3月25日,实施窃电者成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自2014年5月市供电公司开展 “警企联合百日会战”以来,共普查11.61万户用电户,查处窃电户2039户,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690.9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98人,其中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和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