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大家来评评,谁是“菏泽最美职工”?

4月5日前,符合条件者可报名参选
本报讯 (记者 姜培军)如果您是来自基层单位中层人员以下的生产、工作一线职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默默坚守,无私奉献,可以在4月5日前报名参选 “菏泽最美职工”。
   劳动光荣,奉献最美。为引导全市广大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菏泽最美职工”评选工作。据了解,“菏泽最美职工”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单位推荐、群众推介相结合的方式,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在媒体展示候选人先进事迹。在推荐和展示的基础上,由组委会确定10名“菏泽最美职工”人选,并授予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
   “菏泽最美职工”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候选人必须是基层单位中层人员以下生产、工作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在内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所有一线职工均可参选。具体要求包括:对党忠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坚守、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事迹感人;刻苦钻研、锐意创新,争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在本地区、本系统(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报名参选 “菏泽最美职工”,应以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市直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高新区筹委会为单位,每单位限报2人。各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 (含千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三份(被推荐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报送候选人工作照片、生活照片各一张(电子版)。材料需报送书面和电子版,材料由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市直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高新区筹委会收集整理好报市总工会宣教部。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