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2]
换一家医院照一次CT,患者不少花冤枉钱

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到底有多难?

这是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检查结果也是一样……
   面对较为强烈的患者质疑,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表示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
  重复检查何时休?
   哈尔滨市民李慧是一位80后妈妈,生完孩子后一直咳嗽、气短,并伴有低烧。2014年2月初,李慧在黑龙江省医院做了肺部CT检查,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炎。随后,李慧又拿着片子到哈尔滨医大一院,希望得到专家进一步确诊,却被告知,检查结果“不认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
   李慧想,哈医大一院是黑龙江省内闻名的医院,医生提出质疑也许是因为省医院的检查结果有误,便又做了一遍检查。两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完全相同,都诊断是间质性肺炎。“同一种病,为啥让我一周内做两次CT?”
   针对社会质疑,原卫生部2010年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发文要求,互认范围及内容包括一级医院对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等。例如,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对谷丙转氨酶、白蛋白、总胆固醇等抽血化验,以及X光、CT、心脏彩超等项目检查结果互认。
   但是,具体到很多医院和一例例的患者身上,医检结果互认却依旧相当远。
  到底为了啥?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医检结果互认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病人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改善医疗服务。但是,医检费用占医院收入比重较大,因而推进医检互认容易受到医生的“软抵制”。
   “说到底,还是与院方经济利益有很大关系。”某三甲医院医生表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控制在45%以下,而门诊患者药费比例不超过20%,其他的费用构成,就是处置费、检查费等。
   “这就要求我们控制药费和检查费的比例,假如一个病人,相关检查在别的医院做了,而转到我们医院不重新检查的话,他的费用大部分是药费。”按照规定,药费超出比例的部分要由医生支付。为此,医生需要以重复检查来平衡药费的比例。
   “另外,医院的仪器都是自己花钱购置的,一台100万元的仪器,当然得尽可能把成本赚回来。超出的,就是医生的绩效工资。”一些医生表示无奈,“减少医院的药价收入,就只好从医检中增加收入。”
  如何让患者少花“冤枉钱”
   如何做到既不影响疗效,又让患者少花冤枉钱?黑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赵昱辉表示,一是构建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医院资源共享;二是将医生的收入与检查收入分离,从根本上改变检查提成的收入办法;三是患者多了解自己的病情,多咨询专业医生,以减少被重复检查的几率。
   “此外,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对于重复检查项目征求患者意见,并给予合理解释,有助于消除患者的疑虑,增强患者就医的满意度。”焦军东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