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4月0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0]
为打野鸡,男子购零部件自组气枪
菏泽开发区警方将其依法拘留5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李增强)菏泽男子陈某为吃野味,携带气枪到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某社区附近树林打野鸡和斑鸠,后被巡逻民警发现,气枪、钢珠被收缴。3月21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3月21日17时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岳程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某社区树林边一偏僻小路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轿车。民警感到可疑,遂上前查看,发现半开的车窗处伸出一只枪管,男子陈某正在使用气枪打野鸡和斑鸠。随后,民警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并将气枪、钢珠收缴。
据陈某交代,这支气枪是他最近购买零部件自己组装的。为了弄些野味,3月12日,他便携带气枪外出寻找猎物,但未打到。3月21日13时许,他开车带着气枪来到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某社区附近的树林转悠,一直到当日17时许,打了四只野鸡和两只斑鸠。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提醒,国家禁止买卖和携带具有杀伤性的各类枪支,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违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3月21日17时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岳程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某社区树林边一偏僻小路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轿车。民警感到可疑,遂上前查看,发现半开的车窗处伸出一只枪管,男子陈某正在使用气枪打野鸡和斑鸠。随后,民警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并将气枪、钢珠收缴。
据陈某交代,这支气枪是他最近购买零部件自己组装的。为了弄些野味,3月12日,他便携带气枪外出寻找猎物,但未打到。3月21日13时许,他开车带着气枪来到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某社区附近的树林转悠,一直到当日17时许,打了四只野鸡和两只斑鸠。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提醒,国家禁止买卖和携带具有杀伤性的各类枪支,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违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