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4月0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0]
非法收受1132万余元

季建业一审获刑15年

新华社消息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0月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兼太湖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1999年底至2012年9月,季建业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分别以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低价购买别墅、墓地等方式,先后21次非法收受徐东明、张学仁、何建青、周克辛、朱天晓、朱兴良、韦斌7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悔过书:廉洁是1,功名地位财富尊严都是0
   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悔过书中写道:“廉洁是1,事业、功名、地位、财富、尊严都是0。廉洁出了问题,一切都等于0。”这一用血的教训得出的“政治生命公式”,值得每一名党员干部深思。
   从季建业等贪腐分子堕落的人生轨迹看,都是在“1”上出了问题,过于看重后面的“0”。有的有权就“任性”,搞利益寻租,疯狂敛财,拼命享受,随着“0”越来越多,前面的“1”逐渐变成了“0”,不仅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而且摧毁了家庭,更给党和军队的事业抹了黑,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
   “廉洁是1”,领导干部就要从拒礼于门外做起,自觉做到讲规矩、守法纪。当前社会纷繁芜杂,诱惑随处都有,风险无处不在,反腐正处于高压态势,党员领导干部千万不要以“一点小事无所谓”而放纵自己,以“一次不要紧”而开脱自己,以“不是我一个”而原谅自己。 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