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4月2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9]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入三审

瓜果蔬菜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新华社消息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4月20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新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剧毒、高毒农药对人畜和环境有较大危害性,我国对高毒农药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目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不到3%。但仍有12种高毒农药在大田中使用。
   由于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当前应当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
   为此,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