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6月1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9]

局长“挂帅”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全市公安机关启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少省杨 麟)6月3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典当行、投资理财公司及资金链紧张的 “问题企业”等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重大隐患摸排,依法妥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有效释放非法集资风险。
   此次专项行动,6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展开。一是摸排研判阶段,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高风险或具有重大嫌疑的单位、人员以及易受侵害群体开展地毯式摸排,建立台账,及时组织研判,依法妥善处置。二是集中打击阶段,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全力开展侦查,及时对涉案人员及资产采取妥善、有效的控制、缉捕、追缴措施;在对涉案财产的追缴上,对每个集资代理人的非法所得坚决追缴到底,对参与集资人员约定的高息依法追缴或折抵应返还的本金,对发放高利贷或为非法集资提供中介服务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严惩并追缴其非法所得。三是总结完善阶段,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犯罪打防管控工作措施,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打击整治长效机制。
   为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由局长挂帅,经侦、刑侦、治安等相关警种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经侦部门设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