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6月1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纪委昨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操大办,3基层干部受处分

本报讯 (记者 长天)昨天,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进一步正风肃纪。
  【公车私用】
   单县莱河国土资源所所长马瑞,4月4日将该所巡查车辆开至老家扫墓。
   东明县东明集镇工商所工作人员王传明,4月20日驾驶该所执法车辆办理私事。
   两人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马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传明行政警告处分。
  【大操大办】
   巨野县田庄镇常张营村党支部书记张作胜,5月1日为其儿子举办婚宴,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设宴42桌。
   牡丹区西城办事处华西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张鲁国,5月5日为其母亲办理去世三周年祭奠,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设宴80余桌。
   定陶县黄店镇政府主任科员李庆松,5月22日为其儿子举办三周岁生日宴,邀请企业老板和同学朋友参加,并且由黄店镇一企业老板结算宴请费用。
   三人违反党员干部或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张作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鲁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庆松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福利或奖金】
   鄄城县董口镇防保站2013年至2014年违规发放中秋节、春节福利25000元,违反财经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该站站长李玉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曹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2014年发考勤奖1206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该站原站长张艳荣行政记过处分。
  【公款吃喝】
   东明县刘楼镇李集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石东兴,2014年任职期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列支招待费20500元,违反财经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石东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