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7月2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谁冒名办理了我的信用卡?

菏泽银监分局:银行须严格执行“三亲见”制度,避免“被开卡”
本报讯 (记者 敏静实习生 周 莹)7月17日,菏泽银监分局党委副书记、监管调研员朱凤德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就群众关心的我市银行业情况、如何避免被冒名办理信用卡等问题,与群众进行交流并予以解答。
   存贷款余额成倍增长,不良贷款大幅下降
   据介绍,我市银行业拥有各类营业网点774处,从业人员12000余人。今年上半年,全市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2491.2亿元,贷款余额1599.2亿元,分别是2003年末银监分局成立之初存、贷款余额(331亿元和299亿元)的7.5倍和5.3倍;不良贷款余额25.8亿元、占比1.61%,较银监分局成立之初不良贷款(130亿元,43.95%)减少104.2亿元、下降42.3个百分点。
   定期查询个人信用记录,避免“被开卡”
   近年来,不少银行储户反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信用卡,还产生了逾期记录。对此,菏泽银监分局核查后发现,由于部分银行业务人员受指标压力的影响,被部分不法分子及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未严格执行 “三亲见”制度的前提下,冒名违规办理信用卡并使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单位集体开卡,发卡后未及时领取,时间久远造成遗忘。
   对于这类问题,菏泽银监局加强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管,督促各银行认真落实信用卡办理“三亲见”制度,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另外,广大消费者应定期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及时掌握个人征信信息,以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满足条件,农民也可申请住房贷款
   农民住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建住房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自建房贷款(含危房改造贷款)、村民公寓贷款、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
   申请农民住房贷款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加贷款期限);所建或所购住房在县级联社的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的经济来源,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建房或购房的自有资金(包括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在总价款的40%(含)以上,并将自有资金存入在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为信用户,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都可以申请农民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