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7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纪委通报6起“蝇贪”典型

6名乡村干部均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
本报讯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日前,市纪委将查处的6起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巨野县麒麟镇吕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吕昌远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吕昌远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假支出,侵占村集体资金110836元据为己有。巨野县纪委给予吕昌远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巨野县大义镇政府人社所副所长闫程强挪用社保资金问题。闫程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企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款120530.63元用于购买烟花爆竹做生意;挪用公款770万元用于购买20笔理财产品,所得分红20929.14元用于个人支出。巨野县纪委给予闫程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鄄城县董口镇大冯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冯福臣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冯福臣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本人和他人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680亩,冒领国家小麦补贴款6.8万元,其中3.4万元用于村内公务支出,剩余3.4万元据为己有。鄄城县纪委给予冯福臣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鄄城县旧城镇程桥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袁月勇贪污粮食补贴款问题。
  袁月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耕地面积、冒领补贴款等手段,贪污小麦、玉米等补贴款10461.36元。鄄城县纪委给予袁月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明县武胜桥镇后张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玉仓套取粮食补贴款、贪污工程款问题。
  张玉仓利用职务之便,在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套取粮食补贴款18866.69元用于村务支出;2012年5月,以他人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40亩,取套补贴款4800元,其中1320元据为己有;同时贪污道路工程款19000元。东明县纪委给予张玉仓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东明县东明集镇东葛堽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双印贪污问题。王双印利用职务之便,在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间,将公款15518.66元据为己有;在 2010年 10月至2014年11月间,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13382.7元,并据为己有;在2008年元月至2014年12月,该村违规列支招待费224590.5元。东明县纪委给予王双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惩治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基层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本报记者)